征婚遇到“黑婚介”?市场监管部门诉调对接破迷局
发布时间:2025-12-28 13:12:49

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(记者薛庆元)近期 ,黑婚介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管局运用诉调对接模式,征婚成功化解一起消费纠纷。市场诉调2022年10月 ,监管局消费者祁先生向梁溪区市场监管局投诉 ,部门称其儿子小祁在网上登记了征婚信息 ,对接某婚介机构随即主动联系小祁表示可以为其提供婚介服务  。破迷小祁未多加思考就与该机构签订了婚介服务合同 ,黑婚介并全款缴纳了服务费1.9万元  。征婚祁先生知晓后立即在“天眼查”上搜索该机构,市场诉调但未找到相关信息,监管局怀疑该机构是部门“黑婚介”,要求退还1.9万元的对接服务费  ,但被机构拒绝 。破迷

经调查 ,黑婚介该婚介机构与小祁签订服务合同时,尚在企业名称核准阶段,未取得营业执照。因此 ,祁先生认为该婚介服务合同是无效的 ,要求全额退款。而婚介机构负责人则称之前受疫情影响,营业执照迟迟未能得到审批 ,但目前已取得了执照 ,并且自己咨询过律师 ,公司筹备期间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。如祁先生要解除合同 ,需扣除3000元的咨询费及30%的违约金。

为有效化解双方矛盾 ,2022年11月16日 ,梁溪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双方进行了现场调解 ,并邀请了梁溪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共同参与 。

法官指出 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〉若干问题的规定(三)》第二条规定,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,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,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 ,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。因此小祁与该婚介机构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。

梁溪区市场监管局调解人员指出,虽然合同有效,但婚介机构在缔约前隐瞒主体资格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。同时从合同内容来看  ,双方对“咨询费”的具体收取标准未进行明确约定,婚介机构已提供的服务如何收费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。

经调解 ,双方最终解除合同。机构扣除了2000元违约金,剩余钱款予以退还 。

案例评析

作为市场主体,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 ,并遵循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  ,按照约定内容全面履行相应义务,为消费者提供保质保量的服务。

作为消费者 ,首先应留意商家是否具备相应主体资格 ,在订立合同前要知晓双方的权利义务,明确服务项目、收费标准、服务方式  、服务期限、违约责任等关键信息 。一旦合同订立,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,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。

责任编辑:张林保